为深入贯彻习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六特六新六优”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反映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状况,推动葡萄酒产业加快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统计内容涉及自治区境内全部葡萄酒酒庄(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包括: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农业生产、工业生产、销售情况、其他经营)、财务情况等。
本制度由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实施,各市、县(区)统计局和自治区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管理部门配合,共同做好调查单位入库及业务培训、报表催报、数据审核等工作。
本制度取得的数据大多数都用在监测自治区境内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为推进自治区葡萄酒产业发展和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六特六新六优”产业发展要求,全面反映葡萄酒产业发展状况,推动葡萄酒产业加快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统计内容涉及自治区境内全部葡萄酒酒庄(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包括: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农业生产、工业生产、销售情况、其他经营)、财务状况等。
本制度由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实施,各市、县(区)统计局和自治区葡萄酒产业发展管理部门配合,共同做好调查单位入库及业务培训、报表催报、数据审核等工作。
本制度取得的数据主要用于监测自治区境内葡萄酒产业发展状况,为推进自治区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管理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