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农一味求高产而不重视葡萄质量,消费者购买国产葡萄酒时不能辨别售价与产品实际价值等,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国葡萄酒行业缺乏葡萄酒质量等级管理。中国首届“葡萄与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高峰论坛”上,专家对此发出了急需改进的呼吁。
据了解,目前我国葡萄酒质量管理,只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导致部分果农和企业想方设法在“合格”标准下,通过降低葡萄和葡萄酒的质量来减少相关成本。同时也使消费的人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不能够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国际评酒会国际裁判、高级工程师郭松泉和记者说,推行质量等级制一方面可与国际接轨,采用国际标准和法规,提高我国葡萄酒产业的整体水平,另外还可推动葡萄酒质量的提高,促进生产企业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他介绍,我国人均年消费葡萄酒的量仅为世界水平的1/13。推行“等级制”,花钱的人可以获得公正的信息,也有助于使价格较低的佐餐葡萄酒能够进一步走向大众。
另据介绍,国外葡萄酒生产都采用与法国相同的“等级制”,即将葡萄酒分为5类:以原产地命名的葡萄酒(AOC)、高级葡萄酒(VDQS)、地方名酒(VDP)、普通葡萄酒(VDT)、蒸馏原酒(VDB)。意大利沿袭法国“原产地命名”做法。
与会的几位专家觉得,“原产地命名”需要长期积累的酿酒葡萄品种及酒种区域化的科学论据,在我国,跨产区、省份,甚至跨国购买葡萄原酒的情况很多,葡萄酒“原产地命名”工作也处于起步阶段,缺少成熟的经验和有关数据,照搬法国、意大利模式,会限制种植者和酿酒师的创造性,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因此,他们呼吁应借鉴德国的“把地理问题和质量上的问题完全分开”和澳大利亚的“以酿制好酒为出发点,在全国范围内采购原酒,并根据国内真实的情况,建议把我国葡萄酒分成3级,其中特级酒相当于国外“产地命名酒(AOC)”,优级酒相当于国外“地方名酒(VDP)”,佐餐酒相当于国外“佐餐酒(VDT)”。